(一)核验受理时间
本次核验受理时间为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年1月31日。逾期者当年不再受理其核验申请,也不再受理应核验而未核验企业的新信用注册申请。未通过该年《信用手册》核验的企业自次年起不得在宁承揽新的工程。
(三)核验方式
本次核验采取先网上申报后现场核验的方式
1、网上申报
(1)企业凭“身份认证锁”,登录“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”网站(http://www.njjgc. cn)—“网上信息管理系统”。
(2)严格按照《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注意事项》(附件二)填写或修改相关信息后保存提交上报。
(3)企业对所填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2、现场核验
持《<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>2014年度核验表》(附件一)及其封底所要求资料,本市市属企业、外地来宁企业和省属企业到我处一楼八、九、十号柜台进行现场核验;栖霞、雨花、江宁、浦口、六合、溧水、高淳、沿江开发区企业到各区住建(建工)局进行现场核验。
3、查看核验情况
现场核验后,企业及时登录“网上信息管理系统”—“企业申报”—“企业信息浏览”—“点击进入”—“待办事项”,查看核验情况。如有问题,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。
(四)《信用手册》换发
1、企业在今年核验换证后,原《信用手册》由企业保存。《信用手册》将作为其参加招投标、评优评先、资质升级的重要依据。
2、对当年发生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企业信用缺失严重的企业,不予换证。
3、对未通过当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核查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,不予换证。
4、当年核验后新换发的《信用手册》上将记载企业获奖情况、不良行为、企业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结果。
5、企业凭有效的公司介绍信领取新换发的《信用手册》。
(五)对在宁承接房屋建筑类工程,未在市建管处领取或注册《信用手册》,将视为信用缺失行为予以曝光,并三年内不再受理其信用注册申请。